2021-05-28 17:36 湖北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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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提供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03)。更多关于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03),湖北公务员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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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调整对象是( )。
A.人的行为
B.法律关系
C.法律体系
D.一定的社会关系
2.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3.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做出如下理解( )。
A.公民的立法平等
B.公民在立法、执法、守法上一律平等
C.公民的执法平等
D.公民在法律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4.我国刑法给犯罪嫌疑人定罪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对法律没有规定的侵犯公告利益的行为,应该( )
A.不定罪
B.依照习惯定罪
C.依照法律定罪
D.依照以往判例定罪
5.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 )
A.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的首要价值目标是正义
B.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的普遍性
C.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谁主张谁举证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D
解析:
法理理论中,所谓调整对象就是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以正确答案为D项。
2.答案: D
解析:
根据立法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不溯及既往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3.答案: D
解析: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般是指司法平等,并非立法平等,它主要是指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没有特权和例外。所以排除A、B项,而个人是没有执法权,所以排除C。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A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因此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不定罪。
5.答案: D
解析: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帮助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帮助怠于主张权利的人。国家对于大多数案件秉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公权力只主动过问那些挑战人类生存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的意思是一个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司法管辖权。所以B选项说法错误。‘‘任何人不得因为思想而受处罚”意思是思想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调整的只是行为。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意思是谁主张谁举证,即诉讼当事人需为自己提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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