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88)

2021-05-29 14:22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提供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88)。更多关于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88),湖北公务员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湖北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公务员考试群

公告预约hbicon2025湖北省考公告预约

笔试礼包hbicon国省考公考盒子8.0

1.以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快餐店在制作食物时非法添加苏丹红,被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工商局工作人员认为证据确凿,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

B.某县卫生局接到举报,某烤肉店把腐败的羊肉销售给顾客,于是派一名工作人员前往,对羊肉进行了查封和送检

C.某造纸厂将工业废水排人附近的河流,造成严重污染,县环保局决定对其罚款5万元

D.某县水利局对已经被环保局罚款5万元的污染企业,再次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2.下列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B.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有效期满后被注销

C.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权,而外观设计属于版权的范畴

D.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3.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己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4.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所以该工商局不再举行听证会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A选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所以,该县卫生局派一名工作人员去检查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B选项错误。

    《水污染防治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因此处罚造纸厂的行政行为应该由环保局实施。所以,环保局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C选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该县水利局在环保局已经作出罚款决定的前提下,再次作出罚款的决定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选项。

2.答案: D

解析:

《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因此,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并未丧失实体权利,仍然可以以此为基础主张抵销权,但须经乙商场同意。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C

解析: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中请宣告他死亡。

5.答案: C

解析:

2004 年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由此可知A项正确。B、D项表述均正确无误。

C 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世界人权宣言》在第17条宣称:“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权以及同他人合同的所有权;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其中“任意”二字有两层意思:一是未经法律许可,个人的财产不得被政府或他人剥夺;二是如果某国的法律允许,该国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征收个人的财产。关键是有无法律规定,遵不遵守法律,是否依法办事。

湖北公务员考试推荐:

成绩查询】 【进面分数】 【同岗位分差

面试课程】 【面试礼包】 【图书课

    (编辑:潜江华图)

    2024湖北省考面试备考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