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2021事业单位备考知识:单位处分了,你不服,咋办?

2021-03-16 14:29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点击订阅
湖北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1事业单位备考知识:单位处分了,你不服,咋办?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更多关于2021事业单位备考知识:单位处分了,你不服,咋办?,湖北事业单位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点击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事业单位人员,从广义上来讲也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如果违法了法律,法规,不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有可能受到单位的处分。那么,如果单位处分了你,你认为被冤枉了,怎么办呢?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对结果的复核,如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诉,这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正当程序。但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人员对于人事处理不服的并不能提起诉讼,就目前的政策规定看,有些人事争议属于内部行政管理争议,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应通过申诉控告来解决,如晋级、晋职、奖惩、任免等。所以,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选择适当的程序。

  那么申诉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

  (一)处分;

  (二)清退违规进人;

  (三)撤销奖励;

  (四)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

  (五)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所以申诉的范围看清楚,申诉的程序搞明白,才有利于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

  我们来看一道题:

  【单选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下列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的是:

  A.受到警告

  B.按国家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待遇

  C.被记过

  D.被撤职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一)处分;(二)清退违规进人;(三)撤销奖励;(四)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五)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所以ACD作为处分,是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

  因此,选择B选项。

    (编辑:湖北人事考试网)

    2022事业单位联考笔试资料预约领取